注:请相关领导教师多提宝贵意见!谢谢!!
为深化我院管理体制改革,增强系(部)活力,加大系(部)管理自主权,降低管理重心,理顺学院与系(部)的关系,充分调动系(部)参与办学及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依据我院发展规划和2009年 月 日院务会精神,并经 年 月 日专题会议研究特制定本方案供试行。
一、我院系制建设应遵照科学发展的指导思想,遵循高校成长发展规律,宜分“两步走”,第一阶段,系制建设的主要目标是成为教学管理相对独立动作的单位,在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的统一部署下,主要承担部分教学组织工作和专业建设职能,承担与此关联管理与服务职能,基本任务是加强专业和专业群的建设,明确各专业的科学内涵,凝结各专业育人方向,明确本专业支撑学科,清楚行业、企业、相关岗位对本专业所培养人才在能力与素质方面的主要求,明确行业,岗位对上岗上员应知,应会的具体要求和标准。重点履行制定本系骨干专业教学计划这一核心功能,以及与之相关的师资队伍建设,教材建设,实验实训场所建设,实习基地拓展等职能。
第二阶段,系制建设的主要目标是成为能够相对独立动作的办学单位,在学院理事会和院长办公室领导下,经授权行使教育,教学,科研,人文,行政,实习就业安置和经费管理权。
二、我院的系制建设必须遵照职业教育规律和市场经济运行规则,应当体现民办教育办学特点,本着建设主体多元化、运行机制市场化、筹资方式多样化、管理模式差异化的思路,积极促进行业、企业和各种民间组织、社会组织实质性地参与办学;坚定不移走校企合作之路,鼓励企业家,投资公司来我院开办新的系或专业,拓展系制建设领域;鼓励社会各界以各种方式投入人力、智力、财力、物力共建校内外实训基地、实验室和经济实体。在双方达成共识一致的前提下实现职教资源能共享,管理运行企业,实训氛围情境真,合作办系有效益。
三、系筹建工作,系部职能由第一阶段向第二阶段的转化工作,从时间上讲不强求同步,筹建方式不按一刀切,基本条件成熟时,即可成立系(部),运行一段时间,当经验、管理力量、学生规模、硬件设施相当成熟时,可申请为独立的二级办学单位。
四、系部实行主任负责制,当前条件下系主任全面负责本系的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对本系学生的德、智、体、美、技全面培养。系副主任协助系主任工作。系党支部保障党的方针政策在全系各项工作中贯彻落实,领导本系团组织、工会组织、学生自治组织等工作。
五、系部的组织架构
各系设主任1人,副主任1—2人(按学生人数定)。系办公室主任1人,教务干事(教学秘书)1—2人,实习就业干事1—2人,行政秘书1人,班主任或辅导员若干名。
六、系(部)在学院行政架构中按处级单位对待,系主任参加院务委员会会议。
七、系(部)的主要议事制度
建立系(部)办公会议制度,由系主任或副主任主持,研究并决定以下问题:
1.制定本系部教学科研、专业建设发展规划,研究讨论本系部各项改革方案和有关制度、规定。
2.本系部是师资队伍建设和人事招聘工作等问题。
3.本系部的人事安排和教职工的考核,奖惩等问题。
4.学生教育和管理工作中的问题。
5.本系部对外的交流合作和社会服务等问题。
6.本系部经费管理和分配使用办法。
7.开展短期培训,远程教学,函授教学等业务拓展问题。
8.本系学生实习、实践、毕业生就业安排等问题。
9.本系部其他行政工作。
八、招生工作、土地征用、校舍建设、重大改造项目由学院统一部署实施,系(部)有建议权、否决权、和参与权。
九、系(部)有权积极推进并实施校企合作,校校合作,引进资金设备,扩大办学规模改善办学规模办学水平。但一切对外协议、合同均需经学院法人代表审核和批准,并由法人代表签字,协议合同方能生效。
十、系(部)的人事和行政管理工作
1.系可以依据学校的组织序列车员和人事管理制度,结合本系工作任务,提出人员编制和岗位设置方案,配置本系工作人员。
2.聘任或解聘系具有中级(含中级)以下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提出本系所需高级职称以及需要“高职低聘”和“低职高聘”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和解聘方案,报主管理人事院长审批,人事处备案,再组织实施
3.系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聘用兼职教师、一般工作人员和短期临时工作人员。
4.系可以依据本系专业设置拓展情况,提出引进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的文案,并和人事部门共同负责招聘考察人选,报经主管人事院长同意后,由人事部门理有关手续。
5.各系基础课,通用课师资由教务处统一派遣,各系应在每学期开学前2个月提高计划,明确具体科目,周课时量,教师数量,以供教务部门统筹规划。
6.系负责全系教职工的考核、奖惩工作,并负责向校推荐院级和校级以上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侯选名单。
7.系可在学院考勤,请假制度的大框架下,制定本系有关制度。
8.系负责管理班主任(或辅导员)
9.负责本系师生政治学习和教师业务活动的组织工作。
10.负责对现有教师的培养工作,安排外出进修参加专业学术会议,赴企业研修等事项。
11.负责外校毕业生来我院实习、见习、试用期满的转正、定职等工作。
十一、学生管理工作(见附件三)
十二、科研、设备管理工作。
1.在院学术委员会统一领导下,组织制定系的科研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定期组织全系学术活动和科研成果交流,组织审查并支持重点科研项目。
2.审核本系人员参加校外学术活动的资格,并报院科研主管部门备案。
3.编制教学实验等设备购置计划和经费预算,报院计划部门和财务审批后组织实施。
十三、财务工作
(一)原则:
系制建设进入第二阶段后,实施院系两级财务核算,所有帐务由学院财务室统一管理,分配给系(部)的经费由系(部)包干使用,学院财务为系(部)分别建立账目,单项核算,系(部)自有经费和对外有偿服务收入,外界捐助和自主办学节余经费的使用要报学院主管财务院长审批后方可实施。
(二)经费来源:
1.本系学生学费总额的60%。其余款30%留作学院发展,10%留作学院统一支配。
教材费、住宿费、服装费、保险费、由学院统收统支。
2.系(部)对外有偿服务、经营、培训活动收入利润的50%由系部支配。
社会损助收入,校企合作收入等。
经费开支范畴
1.本系教职工工资、福利、社保基金;
2.专兼职教师课时费、班主任津贴;
3.本系职工各种加班费、值班费、临时性补贴。
4.日常办公费用、交通费用、外出差旅教师进修培训费用、实验实训室维持费、本系办公设备维修费、通讯费、网络费用、会务费、科研费。
5.学生会、学生社团、共青团、工会等活动经费。
6.学生第三学年向企业缴纳的实习费、实习管理费、为联系实习就业工作发生的差旅、招待等费用。
7.向联办院校交纳的各种费用。
8.处理学生突发意外事故的有关费用。
向各种社会团体,学术组织交纳的费用,给各种社会公益事业捐赠的费用。
(三)、经费管理:
1.校拨经费依据学院和系(部)协议按一定标准在每学年分批拔付给各系部,账务由院财务室集中管理。
2.各系部自行决定下拨经费和自有经费使用办法、使用标准、使用方向。
3.系(部)对外经济活动必须使用学院统一发票。
(四)节余经费处置
在保证教育、教学,实习就业,师资培训,学生活动等工作正常运转的前提下,经费动作若有节余,本着兼顾系部发展和激励办学有功人员的原则,可以提取不宜超过本人年薪200%的奖金,且应向院务委员会报告奖励方案,待财务室核实,主管院长批准后实施。
十四、教学管理(见附件一)
十五、学生实习就业管理(见附件二)
十六、资产管理
1.各系部须指定一名兼职人员统一负责全系部的资产管理,以确保学院资产安全。
2.各系部与总务处签订使用物资设备合同后,有权对系部办公用房和教学、办公设备进行内部调剂、使用。
3.系部的办公用品、低职易耗,由学院统一采购和分发,记入系部支出帐目。
4.对专业性和技术性较强的实验设备的采购,系部应派专业人员配合总务部门采购或由学院委托系部自行采购,大宗仪器设备的采购必须按学院招标采购管理办法执行。
5.大型精密仪器(进价2万元以上设备)的维修,经总务处审批后由系部组织实施。一般设备,各系部可在下拨的经费中自行安排维修。费用记在系部支出帐中。
系部利用非经营性资产进行有偿服务的项目,须报总务处并经主管副院长批准后实行。利润,学院与系部5:5分配。
十七、学院与系部领办人工作合同的管理
1.系部领办人可以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实行竞聘或由院长选聘,在与学院法人代表签订工作合同之后正式上岗。
2.领办系部的工作合同一式两份,领办一份,学院档案室一份。
3.任何一方违反工作合同,应向对方赔偿经济损失,金额由双方约定。
十八、学院监事会拟在院校系两级管理体系改革中,完善监督约束机制,具体实施办法由监事会另行发文。
十九、学院督导室拟制定校系两级管理的考核评估标准,发挥考核导向作用。具体考核标准由督导室制定。
二十、本草案尚待完善,请各方面同志阅后提出具体修改意见。
附件:
(附件一:)
关于院系两级教学管理分工与衔接实施办发
教务处是代表学院行使教学管理职权的职能部门,在主管院长领 下在全院教学领域依据学院教学管理之规定,组织、指导、协调各系推进教学改革、开展专业建设、搞好教学研究、完善管理制度、组织教学活动,进行教学检查、评价等工作。各系教学管理工作在教务处指导及组织协调下,负责各系的具体教学管理工作,为理顺管理关系,有序开展工作,做好院系两级管理分工与衔接工作,特制定此实施办法。
一、教学管理
(一)教学文件的制定和执行
1、专业教学计划(人才培养方案)
院教务处根据国家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出《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方案》,经主管院长批准后作为制定个专业教学计划的指导性文件。
系主任负责组织专业教师在《人才培养方案》指导下制定所负责专业的教学计划,经主管院长批准,教务处监督执行;局部变动由系主任提出主管院长批准运行,较大变动由主管院长批准,教务处协助执行。
2、教学大纲
系主任负责组织教研室根据教务处指定的《教学大纲的制定与管理》规定和要求制定必修课、选修课教学大纲,教务处组织专家审定后执行。
3、授课计划
由系主任责成任课教师按教务处指定的《授课计划的编制》的规定和要求编写授课计划,系主任和教务处检查执行情况。授课计划一式两份、系留存一份存档报教务一份存档。
4、系主任负责本系部专业建设、专业改革、优秀课程建设、课设
(二)教学任务安排(配课)
1、各系按各专业教学计划的要求,每学期其中将下学期各专业开设课程及课程进度表、教学任务书发至各专业负责人。各专业按本专业的教学任务及学生编班情况,核对开设课程门数,课程进程,实践环节安排等无误再安排任课教师(含社会聘任教师)并向教师下达具体教学任务。
2、系主任责成教学秘书,统计下学期任课教师登记表(表格由教务处印制),于放假前3周内交教务处存档。
3、系主任责成教学秘书,根据教师任课任务表、各专业年纪教学进程表及任课教师课时酬金标准,预算一个学期的课时费金额。
(三)教学过程管理
1、系主任责成教学秘书填写本系每周教学情况统计表,汇总成月报表报主管院长。
2、系主任制定听课计划,随时接受院督导室听课检查。
3、系主任负责全系各教研室的教研活动,审查各专业教研活动计划,检查教研会议记录。
4、系主任自行组织教学质量检查工作、组织本系优秀教师公开课、反馈教学质量检查情况,对教学效果较差学生反映较大的教师进行分析和帮助,对改进不大,可提出辞职建议报主管院长批准。
5、系主任负责实验室、仪器室规划建设、仪器设备添置、维修,报计划处审批总务处办理。
6、系主任是实验室安全、卫生工作第一责任人。要经常检查实验设备完好运行状况检查,实验教学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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